該與對方調解還是直接提告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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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12發生車禍,我騎乘在內側車道,裡面並無禁行機車,我是綠燈直行,我從後方撞擊從外側車道要直接左轉的機車,因為被一台休旅車擋住視線,對方直接從休旅車前面衝出來,他也沒有回頭看,但是有打方向燈,當我看到對方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反應,對方機車後面有固定一個木箱,我是左手直接撞擊到他的木箱後滑行了2-3公尺倒地,對方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我撞到當下已經沒有意識,等到有意識時我已經在地上翻滾了,是後來看行車紀錄器才知道有直行2-3公尺,當下有叫救護車送往醫院,左手掌骨斷了3、4、5節,時隔約2個禮拜消腫後才開刀,目前有置入鋼板跟鋼釘做固定,住院6天,醫生評估需休養2個月。初判表已經出來,我是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
Q:對方只來電關心一次,之後住院開刀也沒有關心,一副愛賠不賠的態度,初判表還沒出來之前一直強調是我從後面追撞他,這樣盡快提告比較好,還是先調解?
Q:左手骨折的問題完全沒辦法騎車,已經嚴重影響到生活,因為才剛開始做外送員,但不是在工作時間發生車禍,請問這樣的精神賠償大約多少是合理的?
84b20b1f用戶
發表於 2019/11/21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