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級

陳鴻元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日文 Line:0919560921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律師電子名片
聯絡律師

獲得感謝 1,021 則

獲得收藏 79 人

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

服務

1.提供email法律諮詢由律師親自回覆:hyc.lhcps@gmail.com

2.代理離婚、財產分配、監護權、遺產分割等家事爭議

3.協助刑事案件之撰狀、陪同偵訊、告訴代理及辯護

4.協助民事案件之撰狀、調解、開庭

5.代理境外國民申請文件、拋棄繼承、稅務辦理

6.協助契約審閱、草擬、修訂

7.其餘問題及預約可洽:
(1)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02-2703-6620
(2)Line:0919-560-921

資格背景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刑事法學組碩士

2.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3.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1.立法委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2.市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3.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

4.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5.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2016)傳聞法則與被告審判外自白之證據調查 ─以三個實務案例為中心(碩士論文)。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68
  • 回覆次數 4,263
  • 總諮詢案件 4,204
其他專長領域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國際事務.外國人 不動產.土地 債務糾紛

註冊於 2019-05-06
個人主頁被 153,236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2 回覆
    2489 觀看
    小孩改姓

    您好 依民法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因此您可與生父協議變更,或等孩子成年後自行變更姓氏,以上變更皆以一次為限。如無法協議,則可視有無法定事由向法院聲請變更。
    2019/07/28 12:25
  • 3 回覆
    3121 觀看
    地檢署突然來電要家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地檢署一般是以書面傳票通知。家訪實屬罕見,如擔心可直接去電當地地檢署詢問有無您的案件偵查中,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2019/07/27 22:13
  • 2 回覆
    2490 觀看
    詐欺,洗錢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應將把帳戶交出的相關資料做ㄧ整理。如是單純以帳戶換取對價,則有涉犯幫助詐欺的風險,可朝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刑的方向前進。如是因某些事由(求職等)交出帳戶,則要看當初商談給帳戶的內容判斷有無爭取無罪的空間。
    2019/07/27 09:34
  • 2 回覆
    2230 觀看
    我前老闆惡意破壞我名譽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並未指名道姓,得看不特定之第三人看到該則貼文後能否就知悉是在講您。若有截圖可提供律師做進一步判斷。
    2019/07/26 21:56
  • 2 回覆
    1797 觀看
    與兄弟共有的不動產是否可以請求分割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可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提出共有物分割訴訟,並向法院表明您希望的分割方式(如將自身持分轉換為價金、或取得兄弟之持分並予以金錢補償等)再由法院做出判斷。
    2019/07/26 13:51
  • 2 回覆
    2407 觀看
    撫養費用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您的贍養費用指的是小孩的扶養費用的話,基本上您與前妻雙方的協議在法院可能被認定為不拘束到孩子,也就是說如您的前妻以孩子的名義來向您請求扶養費用的話,則您有要支付的可能。但金額上仍然應該具體去參酌您的收入與孩子可能的支出作判斷。 2.如您是指前妻要求您給她本人贍養費的話,則當初協議雙方有同意不要求,則您前妻的主張恐怕難以成立。
    2019/07/26 13:45
  • 3 回覆
    3464 觀看
    在line的群組裡言語傷害,辱罵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在多人群組內的言語辱罵恐有涉及刑事妨礙名譽的問題,但仍應視前後文的脈若判斷發文原因是否有侮辱的故意以及能否特定指涉者為何人才能做進一步的判斷。建議您將群組對話截圖提供律師做進一步判斷。
    2019/07/25 21:34
  • 1 回覆
    1233 觀看
    如果一位累犯,因為侮辱到公務人員而假借別人爆料來強行搜索那位累犯的家

    您好: 除非符合法律上逕行搜索或得被搜索人同意(刑訴131、131-1條)基本上搜索都要有搜索票。如無搜索票強行搜索或是踰越了搜索票上記載的搜索場所都會是有違法搜索的問題。
    2019/07/25 07:57
  • 1 回覆
    2123 觀看
    請問這樣成立公然侮辱及毀謗嗎?

    您好: 1.於多人群組中辱罵瘋女人確實會有涉犯公然侮辱罪之可能,但仍應視其辱罵瘋女人之前後文脈絡、以及可否特定出辱罵對象是您,才可進一步推論成罪之機率。 2.如您有意追究對方之法律責任,可於知悉後6個月內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2年內向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4 18:45
  • 1 回覆
    2884 觀看
    民事賠償強制執行追溯期間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民事侵權行為的時效是15年,但會因對方有來向您強制執行而重新起算。 2.您可向當時審判之法院或住所地、車禍地法院之訴訟輔導科查詢有無您的強制執行案件。 3.您的債務除非您過世配偶會繼承到外,基本上不會波及到配偶。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4 18:05
  • 2 回覆
    2391 觀看
    學貸法定代理人(有一方是外籍配偶)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先向銀行釐清要怎麼樣處理,是不是報失蹤人口後由父親單獨簽名也能接受。 如銀行堅持在沒離婚親權共同行使下,一定要有父母雙方簽名的話,則向銀行詢問是否接受離婚父親單獨行使親權而由父親簽名即可。 如答案是肯定,則要請您父親向法院以母親歸國15年都未曾聯絡為由聲請離婚並爭取您的單獨親權。等法院判決後,再向銀行辦理。 由於每個法院案量不一,速度無法一概而論,建議聲請離婚時可表明您的難度,看法官能否加速處理您的案件。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4 18:02
  • 2 回覆
    4119 觀看
    請問家人一直用我們小孩的名義借錢,我們該如何自保?

    您好: 母親在外擅自以您們姐妹名義借錢所產生之債務,基本上您們無須替母親還款。 建議您可發函予母親告知您們拒絕母親擅用您們之名義,並向母親表示其行為恐已涉及刑事詐欺罪嫌。如有債主上門可主張借貸契約並無效力,無須還款。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2 18:28
  • 1 回覆
    2577 觀看
    監控 未婚懷孕

    您好: 在房間裝設監視器偷拍之行為,恐涉及刑事妨害秘密罪,如拍攝到私密影像並散播則恐有刑事散播猥褻物品罪的問題。這些也都會衍生出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 至於您若懷孕並生下孩子,由於對方是孩子的生父,對於孩子仍負有扶養責任,您可向法院提出酌定扶養費用之訴訟。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2 18:21
  • 1 回覆
    2438 觀看
    執行單

    您好: 依刑事訴訟法第467條 (停止執行自由刑之事由) 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一、心神喪失者。二、懷胎五月以上者。三、生產未滿二月者。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您的情況由於並非自身懷孕恐不符合上述之事由,如您仍希望具狀聲請,則應將女友懷孕須仰賴您照顧之相關事證備齊,向執行檢察署之檢察官聲請,惟核准與否仍繫諸於檢察官之決定。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2 17:30
  • 2 回覆
    3053 觀看
    被詐騙集團利用當人頭帳戶被告詐欺

    您好: 建議您先整理好妹妹當初受騙過程中與詐騙集團之聯繫內容,如係為求職而提供帳戶或有爭取不起訴之空間,但若是單純提供帳戶賺取對價,則有幫助詐欺的風險,可能往認罪和解的方向前進。建議與律師討論後爭取對妹妹最有利的決定答辯之方向。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2 13:59
  • 2 回覆
    4407 觀看
    被詐騙後收到起訴書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檢察官起訴後案件會進到法院,待確認法院承辦的案號跟股別後,您可向承辦案件的法院股具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該等詐騙集團成員連帶賠償您受騙損失之金額。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2 13:53
  • 1 回覆
    2918 觀看
    信用卡被誤刷

    您好: 如是信用卡遭誤刷應不會有刑事責任。 如銀行端不讓您退刷,請餐飲公司方面收到銀行支付款項後將款項退還與您,再由餐飲公司出面請用餐之顧客付款,或許會是較為簡便之方式。
    2019/07/22 13:21
  • 3 回覆
    2280 觀看
    婚後協議書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欺騙、言語污辱、外遇、施用毒品等情節,基本上已構成離婚之事由,您可思考是否提起離婚訴訟,在親權上應該也可獲得有利的判決。 至於您所述婚姻協議書,重點會在於如您先生再有上述事由則同意離婚、孩子親權歸您、還有扶養費的支付方式等等。而您先生是否再有上述事由會牽涉到是否有相關證據,建議您仍應留心蒐證。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22 11:13
  • 1 回覆
    2446 觀看
    防礙名譽

    您好: 如果只是私密之對話由於不會使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就不會符合妨害名譽罪章內公然的要件而不會成罪。 但如果對方嗣後將對話上傳至多人之line群組,而依所述內容得使看到對話內容之人足以特定是指您,內容又有貶損到您的名譽,則有成立妨害名譽之可能。 法院一般認為被害人若非公眾人物的話,登報道歉反而讓被害人名譽被侵害之事擴及更多人知悉,對被害人並非好事,所以不會准許。不過您可將對方道歉、寫悔過書等當作之後調解的條件之一。
    2019/07/20 10:28
  • 2 回覆
    2661 觀看
    車禍事故

    您好: 由於本案可能是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刑事部分應先向承辦警局了解本案是否已進行偵查程序,或是仍待提出告訴。如是仍待提出告訴,在外婆昏迷下,建議在6個月內請外婆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先提出告訴,如無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建議先向檢察官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提出告訴。而在提出告訴之同時,要向檢察官說明本案有人證,人證之相關資料警局有所留存,請檢察官依警局資料傳喚該名證人釐清案情。另外有無車牌對於肇事者是否要負相關民刑事責任並無關係,仍是要回歸法律的具體要件上去做判斷。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http://lhcps.tw/ 免費諮詢專線:02-27036620;0919560921 Email:lhcps.tpe@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57號4樓
    2019/07/19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