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小一個幼稚園生活費多少?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543 次瀏覽
1.監護權共同監護
2.小孩戶口在我這,晚上小孩去媽媽住處睡,白天我中午會接孩子放學跟負責小孩吃飯,等媽媽下班再接回,有時小孩也是在我家吃過晚飯才回去
3.目前一個國校二年級一個幼稚園大班,學費因為我有低收入證明,所以都由我這扣抵負責,每月兩小的生活費我再拿一萬元,還有給他兩小的人壽保險費總共5000,但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媽媽的名字
4.媽媽是師範大學畢業,但現在去早餐店工作,每小時150,每天工作六小時,一星期休一天,房租15000,曾經勸媽媽換工作,她不肯,說老闆人很好需要她,結果現在要我再多加錢給她
5.離婚協議書上當初因為說小孩跟我住,所以生活費我全負擔,教育費她負責30%,但現在她說小孩要跟她住,所以我現在還要照協議書上的負擔嗎?
99bcfcd7用戶 發表於 2019/08/06 13:40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06 17:1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參民法第1121條規定:「扶養之程度及方法,當事人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第227條之2規定:「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有關扶養協議,如因嗣後確有情事變更之發生,可以向法院聲請變更扶養方法。而扶養協議變更除訴請法院外,尚有其他方式可為之。建議尋求專業律師諮詢,以維自身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8/06 17:29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我會建議您照原先的協議書所訂金額去走,畢竟在簽訂協議書前您應該是有衡量過每月扶養小孩的費用可能造成您生活上負擔的比例。而您太太希望能在多加錢給她的部分,您可試著向她詢問是否是因為孩子有什麼樣的需求造成有更大的開支,如這些開支是合理的您也可考慮再多負擔些,畢竟錢也是花在孩子身上。
    而一般法院在衡量扶養費用時,在一般生活水平的家庭會用小孩生長縣市的平均支出來計算,由父母各自負擔一半。以台北市為例,106年的平均支出將近29000元,則法院可能會判未與小孩同住一方應負擔14500元。
    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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