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分類
一、案由 一審判決被告過失傷害,檢察官以被告另涉犯過失重傷(癲癇)為由,提起上訴,並請求法院改判過失重傷。
一、案由 告訴人主張,被告將其所有之系爭房屋款據為己有,涉犯侵占、背信罪,且被告又出言恐嚇告訴人,亦涉犯恐嚇罪。
一、案由 原告以完成被告之委任為由,起訴請求被告給付委任報酬近千萬元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不實傳述毀損被害人名譽,涉犯誹謗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係提醒特定多數人,避免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竟意圖為自己及他人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的犯意。徒手竊取OOO所有的錢包1個,得手後離去。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
未曾謀面的包裹卻被調查局函送涉嫌運毒 免受檢察官偵訊即獲不起訴處分(葉鞠萱律師案例分享) 【 事實經過 】 調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