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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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 執業心得
律師不只是律師

還記得20幾年前生澀的大學生涯,曾經告訴自己將來考上律師,一定要致力於平民法律服務,因此,當時除了參加台大法律服務社的活動外,也利用寒暑假參與教會下鄉幫助偏鄉弱勢小朋友籌辦暑期夏令營活動;除此以

2021年11月17日 生活記事
110年12月免費法律諮詢時間及地點

110年12月免費法律諮詢時

2021年11月16日 法律知識
葉鞠萱律師評【千億公主揪內賊3】尹衍樑千金背景超狂....

【千億公主揪內賊3】尹衍樑千金背景超狂 不入千億集團原因曝光https://

2021年11月09日 執業心得
葉鞠萱律師評 雲林11個月大男嬰重傷案 涉案保母5萬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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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4日 生活法律
特留分可否拋棄?如何拋棄?

按特留分為繼承人之權利,而非其義務,故特留分之拋棄,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向受扣減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即可,不須任何方式。最高法院99 年台上字第 918 號判決意旨參照。要言之,特留分可以拋棄,且僅

2021年11月04日 生活法律
父母代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之效力?

「…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為子女拋棄繼承時,法院就其所陳報之資料,對法定代理人「是否為子女之利益」而拋棄繼承,應為形式審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可參;是未成年子女

2021年11月04日 法律知識
所謂回復原狀係回復「原有狀態」還是「應有狀態」?

按民法第226條第1項所規定債務人給付不能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係採完全賠償之原則,且屬「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責任,該損害賠償之目的在於填補債權人所生之損害,其應回復者並非「原有狀態」,而係「應有

2021年11月04日 法律知識
分管契約之共有人讓與應有部分,該第三人是否受分管契約之拘束?

按共有物分管之約定,不以訂立書面為要件,倘共有人間實際上劃定使用範圍,對各自占有管領之部分,互相容忍,對於他共有人使用、收益,各自占有之土地,未予干涉,已歷有年所,即非不得認有默示分管契約之存在

2021年11月04日 法律知識
地上權之地租可否依租賃契約之租金標準酌定?

按地上權之地租與租賃契約之租金,固屬不同,然就其「因使用土地而支付金錢為對價」之點言之,則二者實相類似,故地上權地租之酌定,可依調整租金之標準為之(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94號、109年度

2021年11月04日 法律知識
城市地區供營業使用房屋之地租計算,有無申報地價10%之限制?

按基地租金之數額,除以基地申報地價為基礎外,尚須斟酌基地之位置,工商業繁榮之程度,承租人利用基地之經濟價值及所受利益等項,並與鄰地租金相比較,以為決定。而依土地法第105 條、第97條規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