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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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2日 執業心得
施用毒品由內勤檢察官問完後,可等下次傳喚再聲請戒癮治療嗎?

因為已有不止一個朋友詢問阿光律師上面的問題,故特別提出來討論。上面問題的答案是『不可以』。因為施用毒品案件,若檢察官內勤問完以後,地檢署那邊的承辦人(通常會是檢察事務官)會等檢驗公司回覆尿液報告

2021年01月22日 執業心得
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寄藏槍枝罪,爭取緩刑成功!

被告為泰國籍人士,在臺旅遊期間受友人之託,持有具有殺傷力之空氣槍,並由檢察官聲請羈押,經委任胡律師辯護,並由胡律師詳閱相關卷證,與被告討論後,研擬答辯方向,成功向承審法官爭取緩刑成功,協助被告免

2021年01月22日 執業心得
寒流來襲至臺北市中山分局偵查隊陪偵

民國110年1月8日,桃園中午只有8度,今天因為是週五,且上午高速公路有車禍的關係,擔心直接開車至臺北會塞車,只好開到桃園高鐵,先坐高鐵再轉捷運,還好來得及與當事人在下午4點先在中山分局附近碰面

2021年01月22日 執業心得
https://who776.blogspot.com/20

某甲因一時誤交損友,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諮詢胡律師後,由胡律師協助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免去觀察、勒戒與家人分離之苦!~

2021年01月22日 執業心得
胡律師再次受聘為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桃園律師 阿光律師:胡世光律師 (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共13年

2021年01月21日 生活法律
免除扶養義務案件之時事新聞

本件新聞相關之法律為民法第1118-1條。 白話來說,就是扶養者(父母)對負扶養義務者(子女)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時,法院依法有免除子女扶養義務之空間。

2021年01月21日 執業心得
提供帳戶之幫助詐欺案件,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被告前在大陸地區工作,因而結識大陸地區人民某甲,嗣某甲向被告稱,因疫情關係,需借用被告名下帳戶收受某甲成衣貿易之貨款,被告不疑有他,提供自己名下帳戶幫某甲收受貨款,並代為匯款至某甲指定帳戶, 後

2021年01月21日 執業心得
因應徵工作之加重詐欺案件,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被告因工作不穩定,上網找工作,並誤信詐騙集團說詞,應詐騙集團指示提供自己帳戶與詐騙集團成員,且依照提領款項予詐騙集團成員,經胡律師耐心聽取被告敘述,整理相關證據

2021年01月21日 生活法律
第一次打官司要注意什麼(刑事篇下)

一、前言 繼上一篇介紹了

2021年01月20日 法律知識
▲蘇狀師談娛樂法(著作權法篇)

美術著作有那些著作財產權? 一個人買到一幅畫,雖然擁有畫的所有權,但不一定擁有該畫的著作權;而此所謂的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的種類規範在我國著作權法第15條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