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謝泓哲 律師

110臺檢證字第16020號
  • 性別:
  • 年齡: 39歲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屏東

服務

一、民事案件:
損害賠償、交通事故、勞資糾紛、各類契約爭議、承攬及營建工程爭議、債務糾紛、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或遺產分割、國家賠償、強制執行、假扣押、法拍、點交、調解、和解、契約撰擬及審閱等。
二、刑事案件:
竊盜、侵占、詐欺、毀損、賭博、酒駕、妨害秘密、公然侮辱及誹謗、車禍、妨害公務、貪汙、家暴、偽造文書、監所接見、檢警陪偵等。
三、家事案件:
離婚、監護權、探視方式、扶養費、變更姓氏、剩餘財產分配、保護令、確認親子關係存否、遺產及繼承訟爭、監護宣告、拋棄繼承、遺囑、遺產管理人、失蹤人財產管理、公示催告、陳報遺產清冊及死亡宣告等。

資格背景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民事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
民事紀錄科書記官​
資料科書記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分署法律諮詢
法官在職訓練講座講師 
學習司法官實務訓練講座講師
書記官在職訓練講座講師
法官助理在職訓練講座講師
高等法院 99 年法律座談民執類第 4 號提案人
高等法院 100年法律座談民執類第 11 號提案人
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中壢區公所法律諮詢顧問
平鎮區公所法律諮詢顧問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20
  • 回覆次數 268
  • 總諮詢案件 260
其他專長領域
稅務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網路新創 不動產.土地 消費糾紛 債務糾紛 刑事犯罪

註冊於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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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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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管理公司追討電信費外其他費用債務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先向執行扣押的股別案號聲請閱卷,看債權人是拿什麼執行名義來聲請強制執行。 2.如果是去年底那個威寶電信的支付命令,就主張已經還掉了,如果是其他的裁判或支付命令,你再看是同一筆還是別筆來決定後續要怎麼做。
    2021/04/2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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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課意外使同學受傷(不確定是否是因為我導致)
    感謝律師回答

    1.保險公司賠給對方後,保險公司取得對方對你的債權,保險公司就可以對你求償。 2.另外,上面這是民事的部分,水晶體受傷若永久對視力造成影響,那會有刑事重傷害的問題,若沒有永久損害也有一般過失致傷的疑慮,建議去談和解時找家長或懂法律的人陪同,免得簽了什麼不該簽的東西。
    2021/04/28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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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放在蝦皮的文案被盜用
    感謝律師回答

    第 92 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去警局告太麻煩了,有的警局看你告一堆人還會刁你,建議請律師寫一份刑事起訴狀給地檢署,讓地檢署自己查或發給警局查。
    2021/04/2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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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解委員會能不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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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純調解的庭,具狀說明原委請假就好了,但如果是訊問一樣要去。
    2021/04/28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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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身是被告,已和對方和解 但對方卻為撤告
    感謝律師回答

    民事和解和刑事撤告是兩回事,和解書簽完還是要另外去遞刑事撤回狀,或是和解完其實也不能阻止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你這邊能做的就是把和解書給檢察官,看他就不起訴還是採其他方式處理。
    2021/04/28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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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辦核貸金額不如預期!中止要付違約金

    他們如果已經支出勞務了,正常的話是要付一些費用,不過還是把當初你們簽的契約翻出來看,看看有沒有約定終止需付違約金的條款。
    2021/04/2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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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卡被盜刷(我消費後忘記拿走 放在原店讀卡機上) 被後面兩

    如果你對於對方提的和解方案不滿意,那不跟對方和解就好了,檢察官自然會評價他們的行為該負什麼樣的刑責
    2021/04/2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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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

    雙方都有過失,都和解撤告是最好的結果,都不和解那錢就拿去繳罰金,然後民事互賠。小傷的話給律師的錢不如拿去賠,如果有到需要休養幾個月的那種,那請律師分析一下比較好。
    2021/04/2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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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付費商品為文件檔案,商家表示已寄出卻沒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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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保官、支付命令、聲請調解、民事訴訟。 進入訴訟的話,是要對方證明他有寄給你,不是你來證明沒有的事。
    2021/04/2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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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務公司追討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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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台東企銀 或荷蘭商銀 曾經告過你,並取得執行名義,那資管公司不用再告,拿當初那個執行名義就可以對你強制執行了,反之,若前面那些銀行都沒告過你,那你就主張已罹於時效
    2021/04/27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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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提出無理的離婚條件與小孩監護權相關問題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要符合上面這條文的其中一項才會被判離婚,如果沒有,對方告了也不會判贏,不過如果你也有意願的話,可以透過協議來離婚,然後監護權、扶養費和探視方法由法官來判。
    2021/04/2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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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樣才算詐欺?舉證責任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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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一:不構成刑事詐欺 問題二:他要把房子點交給你,才算還你。直接空著跑掉可以繼續算租金。 問題三:「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就是同意這條的意思,就像簽了借據說幾號要還,後來沒還的意思。 問題四:這個就是你委任律師的費用,到時可以告對方請他們負擔,實務上也不會少見。
    2021/04/2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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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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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的行為跟背信一點關係也沒有,侵占還比較像。
    2021/04/2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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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人被打告到上法院後 和解

    這次簽了原則上也不能改了,之後法院會寄和解筆錄給你們,到時你們看看外公到底簽了什麼,至於之後如果又被毆打的話,一樣是可以再告民事、刑事,如果是親戚還可以告保護令。
    2021/04/2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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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詢問本票該如何寫才具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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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0 條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2021/04/2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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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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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保人要債權人同意才可以換,所以你要去看看當初簽的契約,是不是有寫到換保人的條件或違約金條款。
    2021/04/2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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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續住未簽訂合約之爭議,房東主張續住事實等同簽訂合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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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22 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第 450 條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2021/04/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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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我想要詢問 有關我被網路詐欺的部分,但是分類選項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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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已經判決,你要另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可以先去國稅局調對方的財產清單。
    2021/04/25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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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一開始買房就直接是買在子女的名下,現在想將房子討回去討的

    兩種方式可以參考,一是打借名登記,這個要看有多少間接證據可以讓法官相信確有借名登記存在;另一個打撤銷贈與(民法416)。
    2021/04/2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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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肇事逃逸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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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警察亂說,如果當下跑掉就是肇逃,24小時是哪國法律 2.不過本件對方有叫救護車,若還有留下來跟你換聯絡方式等,就不是肇逃
    2021/04/25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