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詢問本票該如何寫才具有法律依據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1228 次瀏覽我朋友欠我錢,已知他名下有1/4祖產,但近期可能脫手,他欠我70萬,想瞭解本票該如何寫,且我該如何做對我有保障
我朋友欠我錢,已知他名下有1/4祖產,但近期可能脫手,他欠我70萬,想瞭解本票該如何寫,且我該如何做對我有保障
您好,應記載事項是發票人姓名、金額 、發票日期。
第 120 條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如果擔心對方脫產或不還債,可考慮針對對方持有的房產設定抵押權
您好,本票尚需要發票人填寫發票日期,若您希望在對方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建議您與對方另立借貸契約,再到地政事務所設定抵押權,詳情可與本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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