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查詢的判決書內容
其他 民事侵權 1448 次瀏覽一、被告應給付原告A新臺幣(下 同)5,000 元。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16%、原告A負擔68%,餘由原告B負 擔。 四、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以上是剛剛查詢到的判決內容 我想問說這個算勝訴也是敗訴嗎 那如果不服 可以再請律師上訴嗎 我看網路有寫說 到時候收到判決書可以拿去國稅局申請擔保是甚麼意思~~ 還有第三項 當初起訴費我有繳6000給法院 意思是被告人只要付960嗎 謝謝喔~~ 原告A是我 原告B是我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