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被臨停的機車撞倒
車禍事故 其他 999 次瀏覽10/22上午8點22左右,我的機車停在停車格內被一輛臨停的機車倒車後連環撞撞倒,我當下不知道此事因為他沒有留下聯絡資訊給我,因此沒有人報警。事後約1星期後去超商消費經店員詢問才確認那是我的車才獲得肇事車主聯絡方式。我在11/1電話聯繫肇事者,一開始電話聯繫告知我如果維修金額大再告訴他。11/2下午前往維修中心估價,確認金額後我再次聯繫肇事者,肇事者告訴我他覺得外觀受損不影響行車安全叫我不要太在意,說車損賠償4837元他經濟無法負擔賠不了,只能賠我1500元,如果不能接受他也沒辦法,只能警局見,如果車子性能有影響或有行車上疑慮他就算借錢也會賠。 請問如果我去備案此案件會成立並進入程序嗎?他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