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了東西,卻被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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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5/16晚上晚上十點多,因回家從包包拿出鑰匙,卻不慎掉落airpods藍牙耳機在社區大門口,調閱監視器畫面,確實被路人撿走,當天晚上的十二點多帶著監視器排到的畫面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想以侵佔罪辦理,但當地派出所不給予辦理,只做了筆錄。

問題:想詢問,以監視器畫面拍到陌生人撿走我的藍芽耳機沒辦法構成侵占罪辦理這案子嗎?我可以提供監視器畫面。
6974ce5a用戶 發表於 2019/05/17 08:29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5/17 11:20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此,撿走您airpods藍牙耳機之人已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如您擔心警局有吃案的可能,您可直接向當地之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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