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糾紛「賣方」是受害者,詢問賣方的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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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買家在蝦皮拍賣跟我購買東西後失蹤。

1.買家使用7-11店到店貨到付款,事後買家7日內未領取,超時被超商退回,造成賣家損失。
2.商品屬性為"海外代購"定製品,無法做二次販售,也無法退回,造成商品本身的價值損失。
3.買家的蝦皮顯示有超過半個月沒有登入,人已失蹤。
4.蝦皮因為個資法,不會提供買家的任何聯繫資料,包含姓名、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只能透過蝦皮私訊聯絡,但買家蝦皮已失蹤。
5.蝦皮客服說明無法干涉或提醒買家領貨,除非經過正當法律途徑,例如配合公文才能提供可以聯繫買家的電話,或者幫忙聯繫到買家。

這邊賣場上應該符合以下三點
1.民事責任-買家未取貨,民法上受領遲延的責任。
2.消保法-代購服務,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情況。
3.消保法-消費者之間交易,C2C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情況。

賣場嘗試申訴過的管道
1.警察局:無法受理,不介入原則。
2.消保會:無法受理賣方,只能受理最終"買方"。
3.調解委員會:無法受理,不介入原則。

我想詢問我該如何讓蝦皮可以拿到公文,讓蝦皮提供電話讓我找到那個人。
畢竟他有可能是忘了,有可能出國等各種原因,並不一定是想騙我,所以若非必要我不想進行提告。

※商品有明確標註是海外代購,並且代購流程跟注意事項都有打在裡面,也有說明不適用鑑賞期。
44e55ed9用戶 發表於 2020/11/09 17:1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16 23:08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5)、獲得感謝(5778)

    您要檢視與蝦皮間的使用者條款,何種情形下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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