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未成年的買家棄單不取貨怎麼辦 受害者超過10位
消費糾紛 其他 2664 次瀏覽遇到一位國二的妹妹,在社團購買東西,前後和不同社團不同人下了50幾單,但都沒有去領貨,因為沒有錢,被大家一起出來爆黑,才發現受害者很多,而且積欠金額超過2萬,他的單親媽媽表示沒錢還找他爸,爸爸表示不取沒關係讓他被退回去就好,愛告就告吧,小孩未成年告不贏的,請問我們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
遇到一位國二的妹妹,在社團購買東西,前後和不同社團不同人下了50幾單,但都沒有去領貨,因為沒有錢,被大家一起出來爆黑,才發現受害者很多,而且積欠金額超過2萬,他的單親媽媽表示沒錢還找他爸,爸爸表示不取沒關係讓他被退回去就好,愛告就告吧,小孩未成年告不贏的,請問我們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
您好,您說對方「積欠金額超過2萬」,表示對方有拿到貨卻沒付款?還是只是單純沒拿貨而已,如果是有拿到貨卻不付款,且受害人這麼多,則不無可能告對方詐欺(惟仍須視該少女是否已滿14歲,且本案應屬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之範疇,由少年法院審理)。 另,亦可對其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由其法定代理人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綜上,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87條第1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任。」
您好,如果是透過調解、訴訟等手段或許可以拿得回來,但因為個別賣家所受損害之金額過小(比如運費可能才幾十元而已),若要訴諸法律之手段,也不甚經濟,可能僅能自行吸收損失了。 可能要很多賣家一起當面去找其父母處理問題了,但要注意不要涉及違法(如恐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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