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未成年的買家棄單不取貨怎麼辦 受害者超過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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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位國二的妹妹,在社團購買東西,前後和不同社團不同人下了50幾單,但都沒有去領貨,因為沒有錢,被大家一起出來爆黑,才發現受害者很多,而且積欠金額超過2萬,他的單親媽媽表示沒錢還找他爸,爸爸表示不取沒關係讓他被退回去就好,愛告就告吧,小孩未成年告不贏的,請問我們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
7a20fd76用戶 發表於 2020/11/16 21:04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16 21:44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說對方「積欠金額超過2萬」,表示對方有拿到貨卻沒付款?還是只是單純沒拿貨而已,如果是有拿到貨卻不付款,且受害人這麼多,則不無可能告對方詐欺(惟仍須視該少女是否已滿14歲,且本案應屬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之範疇,由少年法院審理)。
    
    另,亦可對其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由其法定代理人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綜上,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87條第1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任。」
    
    
                         
  • 7a20fd76用戶
    發表於 2020/11/16 21:54
    謝謝回覆,他是沒有取貨,就是買了又因為沒錢故意不取這樣,這些被他惡意棄單的金額超過兩萬,而且因為商品被退回來我們還要多付運費,這樣的話是有辦法的嗎?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16 22:51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如果是透過調解、訴訟等手段或許可以拿得回來,但因為個別賣家所受損害之金額過小(比如運費可能才幾十元而已),若要訴諸法律之手段,也不甚經濟,可能僅能自行吸收損失了。
    
    可能要很多賣家一起當面去找其父母處理問題了,但要注意不要涉及違法(如恐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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