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和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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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與乙方為前男女友關係,由於乙方長期威脅及恐嚇甲方,導致甲方持續有情緒問題、想不開的念頭,在分手以後更嚴重⋯⋯於是甲方向乙方求償精神撫慰金
f57bd0a5用戶 發表於 2020/11/29 10:05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29 11:01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先提起恐嚇罪之告訴,並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亦可以逕提起民事訴訟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另,若現在仍有騷擾等情事,也可以試著聲請保護令看看(惟仍須符合聲請保護令之要件),以保障自身之安全。
    
    再者,若您有去身心科看診之紀錄,可以於提告時附上,以利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綜上,若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您若只是單純想與他私下和解,對方很有可能不會想跟您談,建議先提起訴訟,透過程序中之調解機制,與他進行調解。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29 11:43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報警提告強制罪、聲請保護令,也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精神賠償,和解雖有一般契約的效力,但為了避免將來仍發生此類事件,建議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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