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案件尚未被起訴就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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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A:109.05.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A:被害人過世,肇事者重傷但已出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A:有報警有做筆錄,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A:肇事者有保第三人,被害人是行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A:車鑑報告肇事者是主因(超速、未注意路況),被害人是次因(行人未靠邊)

六、問題:
a.目前才進行到偵查庭,尚未收到檢察官起訴,肇事者滿19未滿20歲,偵查庭上有表示不願與肇事者調解,日前發現她的父母在這段期間開始脫產,我們可以怎麼做?她們這段期間的脫產是合法的嗎?
b.她的父母離異,但都沒有正當工作,母親名下有財產,父親名下沒有財產,爺奶名下有大筆土地,如果她母親脫產成功,那麼她父母跟她名下就完全沒有財產了,如果她們擺爛不賠,我可以請求扣押她爺奶的土地嗎?
a48a1b92用戶 發表於 2020/11/30 21:48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30 23:57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先聲請保全程序,但可能要提供相當之擔保法院始會同意。另,本案可能也有民法第244條撤銷權之適用。
    
    再者,因為您還沒有取得執行名義,是以尚不符刑法第356條之「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的要件,則對方脫產尚不構成犯罪。
    
    最後,基於自己責任之原則,您取得對造及其父母之執行名義後,亦僅能執行其名下之財產,不得扣押其他人之財產(除非其之後繼承財產)。
    
    綜上所述,供您參考,如有疑問可以再行加LINE討論,謝謝。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1 09:49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感謝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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