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提告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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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資深律師...我的母親自我從小與父親離婚,自幼我的扶養都是由阿嬤帶大,成年後有些日子母親回來找我要我負起子女該照顧的責任!基於孝順,我有往來一陣子,後來母親卻有在言語上講了傷透我的言語,之後我們便無再往來,期間她還是有找我要錢,我沒有給與,兩年前得知她車禍下半身癱瘓,需要申請中低收入,社會局查詢到我們三個女兒名下有車子,無法申請,社會局提議母親提告我(二女兒)棄養她⋯⋯這樣她可以申請到中低收入的申請,又可以由我這邊支付贍養費給她

但是以我這個女兒未感受到自小母親的照顧與贍養費,成年後我也曾經給予照料卻還是被嫌棄的情況下,我這裡有沒有什麼其它方法可以不被告,又可以讓母親申請到補助呢?
1ac978c8用戶 發表於 2020/12/15 17:35

7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5 18:2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謝謝。
    
    另,您也可以致電衛生福利部(或縣市、直轄市政府)試試,請他們依照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9款之規定安排訪視,如果成功的話,有機會不列入計算人口範圍,而得申請(中)低收入戶證明。
    
    PS.
    
    民法第1118-1條:「(第1項)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第2項)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第3項)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1、2項、第3項第9款及第4項:「(第1項)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第2項)前項之申請人,應由同一戶籍具行為能力之人代表之。但情形特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第3項)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九、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第4項)前項第九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處理原則,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1ac978c8用戶
    發表於 2020/12/15 17:45
    感謝黃律師回覆,這個部分我可以怎麼申請呢?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5 17:47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請加我的LINE。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5 18:18
    回覆諮詢(1987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書寫起訴狀後,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2/15 18:33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後續你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成立後,母親持相關判決書前往社會局申請即可獲得補助,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類似處理經驗。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15 20:3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原則上社會局應是建議母親向您提出請求扶養訴訟,惟您應可反向母親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之訴訟,待您免除對母親之扶養義務後,母親應有獲得社會局扶助之空間。又同第一位大律師所述,可請母親向社會局申請訪視,或有透過家訪獲得可申請中低收之空間。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6 02:10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23 10:19
    回覆諮詢(1987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建議先就扶養義務部分提出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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