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偷拍藝人並將照片出版,是否侵害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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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偷拍藝人日常照片或與別人互動的照片,並將照片放在週刊中加以出版、販售(先不論是否有加以評論),是否侵害藝人或經紀公司的權利?

如果藝人身處的地點不同(如:在馬路上、在車上、在自家房間窗邊未拉窗簾),是否也有不同?

謝謝!
8d3b78d6用戶 發表於 2021/01/13 09:57

1 位律師回答

  • 胡賓豪律師
    胡賓豪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4 02:00
    回覆諮詢(3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8)

    藝人在公眾場所被拍照,對方如果沒有拿去營利,通常無法主張肖像權;如果是家裡而非公眾場所被偷拍,就可能會有隱私權和肖像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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