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不主動聯絡
車禍事故 其他 1482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01/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朋友有受傷,已有診斷書 對方沒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綠燈路口直行,對方迴轉害自己來不及剎車,害朋友摔倒,路上是黃色雙向線 六、問題: 事發後,原本對方說想賠本人的機車維修費 後來改口,想讓朋友賠給他機車維修費 朋友都有受傷,手腳都有瘀青 報警筆錄後,有交換聯絡資料,本人已有開診斷書 對方到現在沒有主動聯絡 如果對方出醫療證明出來 朋友拿不出來怎辦(可是已有診斷書有去醫院驗傷) 本人是聽力障礙,請求律師解決方法 感恩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