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被無故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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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煮的麻油雞被其他人無故丟棄。
2/10日晚上我煮了麻油雞打算當作2/11當天的午餐與晚餐。在2/11日當天吃完午餐的麻油雞後,將麻油雞放置在交誼廳的瓦斯爐上。待晚上約7點打算再加熱吃時,發現我的麻油雞被丟棄,詢問其他役男後發現,他說不知道是誰的,放在公共區域也沒寫名字,看裡面的東西很像是廚餘,就丟了。

問題:
想請問
1.這樣子無故丟棄我的物品能提起什麼樣的告訴,勝算機率大嗎?
2.如果我們雙方人都在澎湖服役,那麼我在澎湖這邊提起告訴後,每次開庭我會需要一直過來澎湖這邊嗎?
3.如果勝訴的話,我能拿回所繳的事前付的訴訟費用與相應的賠償嗎?

謝謝律師!祝新年快樂
3f97b78c用戶 發表於 2021/02/12 23:5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13 00:14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4)、獲得感謝(577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可以提出毀損罪告訴,如果在澎湖提告,將來開庭也在澎湖。
    如要獲得賠償,需透過調解程序或提出民事訴訟,訴訟費用在第一審無法判賠
    
    
                         
  • 3f97b78c用戶
    發表於 2021/02/13 00:25
    真的非常感謝律師大大新年期間還這麼快回覆我幼稚的問題QQ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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