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銀行法、支付寶帶付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69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看到最近賣點數卡的人很多,基於好奇我們開始找尋他們如何取得這些點數卡

2.B合夥人找我協助進行掏寶商品代購,而我告訴他我研究看看如何降低成本,最可能的方式就是找銀行以大資金方式降低,但後來找尋了C方進行支付,但沒有告訴B合夥人我是找第三方代付,而由C方代付後,我將電子商品交付給B合夥人,由B合夥人進行販售

3.三天下來我與B合夥人約販售170萬電子商品,萬元面額電子商品約獲利約200-300元不等,三天我們獲利額度約5-6萬元

4.接獲銀行方說突然大資金交易,要像國稅局申報後我們上網一查才驚覺犯法,並且在也沒有交易,等過年後準備主動告訴國稅局整件事情

問題:
想請問以下問題:
1.此操作是否違反了銀行法!?

2.是否我與B合夥人都會被判刑?

3.本人與B合夥人,誰的罪刑較重?

謝謝各位律師、先進願意花時間回覆
8c0f24a3用戶 發表於 2021/02/13 16:56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2/13 20:38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c之行為可能涉犯銀行法等等刑事責任,有無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13 22:51
    回覆諮詢(19891)、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8)

    您的行為可能涉犯銀行法,刑責較重,後續如遭檢警偵辦,建議委請律師陪同或辯護,爭取較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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