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活動中心,使用時卻遭里長阻撓
其他 民事侵權 75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們公司透過正常的程序向公所完成當地活動中心的租賃,包括:填寫表格、上行公文說明使用用途為公益性質、繳納租金,並完成簽約,約期一年。 然而要開始使用,卻遭當地里長用盡各種阻撓,表示自己覺得沒被尊重所以不願意配合開門給我們使用,甚至四處施壓要求政府機關不給我們使用,態度惡劣,甚至拒絕接聽電話,我們連協調空間都沒有。 公所表示鑰匙只有一把只有里長有,但不願意代為協調請我們自行處理。 問題:想詢問,活動中心屬於國家財產,里長即使是受託代為管理,可以如此迫害我們不得使用嗎?我們可以如何尋求救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