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保管責任就可以轉賣私人物品嗎
其他 民事侵權 793 次瀏覽109/05月我把我朋友的相機拿去維修相機的店報價,報價免費,報價單上面寫著寄放超過三個月不負保管責任,期間我也沒有付錢維修,因為還在考慮要不要修,之後ㄧ、兩個月店家有來電詢問要不要修,我說晚點回覆,但後來因為工作忙我就忘了,過了幾個月110/01月初突然想到相機忘了拿回來,於是打電話詢問店家相機狀況要去取,後來店家跟我說我放太久了找不到,於是我就跟他說找到通知我,結果也沒有,後來再打去他才說他已經轉賣掉,我們要他賠償他死不認,覺得他寫不負保管責任就可以隨意轉賣別人的東西嗎。這種情況下如果去告對方有可能勝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