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寵物後身亡,寵物店依照合約不退費,但走迂迴戰術不給新的寵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29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於1月3日購買松鼠博美,原價28K-32K與店家協議以2萬現金支付購入,令購入其他寵物用品及飼料,1月4日小狗從早就開始上吐下瀉,下午帶去做快篩,快篩結果為犬小病毒,便將小狗送回寵物店照料,寵物店說會送去獸醫師那邊觀察,送回去2~3天一直無正面回覆小狗狀況,一直說會協助詢問,到1月9日回覆小狗狀況有好轉,1月12日卻告知小狗過世了,還將責任推卸於轉換環境導致,也無相關醫療或治療證明,也不願提供相關獸醫院資料,僅回覆會照合約賠償,1月13日我方告知寵物店尋找相關品種的小狗賠償,此之後幾天都無相關通知,1月18日到店詢問後,才回覆大約2個禮拜會給新的小狗,直至2月5日卻還是沒有相關通知,經詢問才回覆天氣變化大,所以小狗無法離乳,2月17日再次詢問也是得到一樣的回覆,2月21日也是,
到2月26日至現場看到有相關品種的小狗也有相近價位的小狗,
但店家都無做任何通知,一點誠意及誠信都無,
每次至現一個踢皮球,
直至2月26至現場才場都無固定處理的人士,只會一個又知道僅會賠償現金價值2萬的小狗,
當初簽約時並無告知後續賠償會以最後支付價格賠償,
因合約簽屬內容若遭變故將更換同等價值寵物,不但等不到小狗,也拿不回現金,就算等到小狗也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本拿不到當初原價格及品質的小狗。


問題:
過程中不僅冗長,寵物店家販賣生病的狗也讓人擔憂,網路上評論也很多相同案例及不良事蹟,請問依照這樣的合約是否可以申請全額賠償,以及任何精神損害賠償。
3da508de用戶 發表於 2021/02/27 13:1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2/27 14:49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可以主張對方給付有瑕疵要求損害賠償,但依法不包含精神賠償。建議可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 黃念儂律師
    黃念儂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2/27 14:53
    回覆諮詢(122)、最佳解答(13)、獲得感謝(3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很遺憾您跟小狗遇到這樣的情況,希望以下的建議可以給您一些幫助
    1.寵物活體買賣依法應簽訂契約,上面會載明寵物罹患特定疾病時,賣方應更換同等值的寵物。
    2.除非您們雙方的契約中有言明可以退款,否則恐無法要求賣方全額退款。
    3.如果買家遲不處理,您可以向購買所在地的寵物商業同業公會提請寵物消費爭議調解。
    4.寵物在法律上目前仍是單純的物,所以無法請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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