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寵物後身亡,寵物店依照合約不退費,但走迂迴戰術不給新的寵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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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於1月3日購買松鼠博美,原價28K-32K與店家協議以2萬現金支付購入,令購入其他寵物用品及飼料,1月4日小狗從早就開始上吐下瀉,下午帶去做快篩,快篩結果為犬小病毒,便將小狗送回寵物店照料,寵物店說會送去獸醫師那邊觀察,送回去2~3天一直無正面回覆小狗狀況,一直說會協助詢問,到1月9日回覆小狗狀況有好轉,1月12日卻告知小狗過世了,還將責任推卸於轉換環境導致,也無相關醫療或治療證明,也不願提供相關獸醫院資料,僅回覆會照合約賠償,1月13日我方告知寵物店尋找相關品種的小狗賠償,此之後幾天都無相關通知,1月18日到店詢問後,才回覆大約2個禮拜會給新的小狗,直至2月5日卻還是沒有相關通知,經詢問才回覆天氣變化大,所以小狗無法離乳,2月17日再次詢問也是得到一樣的回覆,2月21日也是,
到2月26日至現場看到有相關品種的小狗也有相近價位的小狗,
但店家都無做任何通知,一點誠意及誠信都無,
每次至現一個踢皮球,
直至2月26至現場才場都無固定處理的人士,只會一個又知道僅會賠償現金價值2萬的小狗,
當初簽約時並無告知後續賠償會以最後支付價格賠償,
因合約簽屬內容若遭變故將更換同等價值寵物,不但等不到小狗,也拿不回現金,就算等到小狗也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本拿不到當初原價格及品質的小狗。
問題:
過程中不僅冗長,寵物店家販賣生病的狗也讓人擔憂,網路上評論也很多相同案例及不良事蹟,請問依照這樣的合約是否可以申請全額賠償,以及任何精神損害賠償。
3da508de用戶
發表於 2021/02/27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