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車禍事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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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時家屬發生車禍,開刀後出院,二月因後遺症再度入院,現在諸多後遺症慢慢浮現,肇事者只給他的保險業務員電話,還要我方去主動聯絡。想整理資料後提吿,但資訊紛雜又要照顧家屬感覺分身乏術。想要知道如果請律師的話律師大概會負責哪些,而我們本身又該注意及準備什麼?
8f1bac39用戶 發表於 2021/03/08 01:35

2 位律師回答

  • 蔡睿元律師
    蔡睿元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08 01:54
    回覆諮詢(33)、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委任律師委任律師會為您處理那些事情,仍須視您和律師之契約內容而定。通常全案委任就是該審級(指提告到拿到法院判決為止)會負責出庭、寫狀,若要洽談和解也會負責處理和解事宜。
    2.您們本身須注意,於民事部分損害賠償部分,請保留因為此車禍所生之相關費用支出之單據,例如醫療費用之單據、看診回診之交通費收據等。因訴訟時法院主要是以支出單據來認定被害人所受之財產上損害金額。另外涉及該車禍事故本身之證據亦應保留,如行車紀錄畫面等,此部分證據同時可用於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上。
    3.車禍事故通常都會同時涉及刑事案件之過失傷害及民事案件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特別注意時效問題,刑案過失傷害部分之時效為車禍事故發生時開始起算6個月內,民案損害賠償部分之時效為車禍事故發生時開始起算2年內。若有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於檢察官起訴後,若仍在車禍事故發生時起2年內,則得以附帶民事訴訟之方式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此方式可節省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所需繳納之裁判費。
    
    
                         
  • 8f1bac39用戶
    發表於 2021/03/08 09:28
    謝謝回覆,內容完整且清楚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08 09:30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本人擅長交通事故案件,您可整理診斷證明書、醫藥費、醫療耗材、交通費等收據,提供與律師幫您整理後,對肇事者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另外,您家屬也可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調解程序中跟對方求償上述的項目與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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