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捷運上拍別人被告性騷 其他 民事侵權 181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是一位學生,在之前因為偷拍送性平,但那一次沒有找到被害人。之後我就想:只要不拍私密處應該沒差吧。於是我在捷運上看到一個很正的國中女生我就偷偷拍她(只有拍背影,私密部位和臉都沒拍到)之後我傳到9人的群組。後來我坐到那個女生旁邊她跟我說她都看到我在拍她,我後來一直說對不起也刪掉了。現在她要告我性騷擾。 問題:請問這樣構成性騷擾的要件嗎? 收藏問題 81b0e190用戶 發表於 2021/03/12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