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537 次瀏覽
我的家人9月-10月在臉書上找工作,說是幫忙跑腿送單賺賺生活費,跑兩次就沒做了,結果一直到3/11號 警方突然找上門,直接把她壓走,況且她未滿18歲,並沒有通知法定代理人到案說明,就直接被送去少年觀護所。由於妹妹長期在外縣市打工賺生活費還有以後要讀書的錢,所以不住在家中,隔日12號才接到社工通知。現在一個頭兩個大,並且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e2e1cbe7用戶 發表於 2021/03/13 14:1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3 14:36
    回覆諮詢(19798)、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妹妹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車手,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加重詐欺等罪遭偵辦。
    因不清楚實際情況,建議提供完整資訊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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