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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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去年7月25日我試聽某家語言機構的課程。當天未接電企業來電,回撥接通後原本負責較資深的職員換了一位相較經驗淺的職員負責。過程中後來的職員因相關經驗不足,為達銷售目的而以攻擊、質疑的方式進行銷售。
我原本自身有點狀況,事件後陷入了失眠跟嚴重不安裡,精神上的受創造成我對身體的疏於照顧,導致生了重病,課業也無法繼續。
事發後我有立即向企業反映我想要拿到肆事錄音對自身狀況作處理(我有修過校內心理治療相關課程,暑假期間也可以致電生命線及安心線等求助),被負責的主管以沒有辦法為由拒絕了。10月到消保會調解,對方以同樣理由再次拒絕。對此我可以度陷入絕望。
本年二月及三月有嘗試到法扶求助,申請均被以我手上沒有肆事錄音而駁回。
請問律師:
1. 目前我正嘗試向法院申請證據保留,若對方錄音檔案已刪除,我可以怎麼辦?或是怎樣追究?
2. 除了肆事錄音外,其他與企業往來及求助錄音我都有保留,請問我可以以甚麼理據作出起訴?
3. 可以請律師以法律的角度稍為分析事件的責任歸屬,以及我可以用以求助或保障自己的理據嗎?
感謝!
871f7086用戶 發表於 2021/03/14 19:51

1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3 12:25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除了物證外,證人也是證據方法之一。可以朝這個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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