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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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tag相當於回覆的意思,
對方:「你想吃鴨肉飯喔 我可以把鷹毛剪下來捐給你做假髮」
如此造成心理不舒服,構成性騷擾嗎?
4ab3564c用戶 發表於 2021/03/26 12:33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6 12:45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不構成性騷擾,可能也不一定達到侮辱的程度。可提供上下文與律師諮詢是否有提告空間。
    
    
                         
  • 4ab3564c用戶
    發表於 2021/03/26 12:55
    因某新聞事件發表意見與對方不符,且事件出來之後持續幾天有在網路上爭論,內容過長應該提供哪些重要資訊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6 15:3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是否構成性騷擾,或需俟主管機關經一定之調查後確認,但您本身已覺得不快又涉及性或性別相關用語,此非不得提出性騷擾之申訴;又該等用語似已涉及以不雅字眼辱罵,自得考量提告公然侮辱。不過,還是得整體考量幾天雙方的筆戰內容為何,再為審酌。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26 16:12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對方言論可能涉犯性騷擾防治法,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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