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使用班級個人櫃時被打到,眼鏡斷裂請問過錯方與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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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弟弟在上課的時候因為老師說要拿資料所以去後面的櫃子拿,他們的櫃子是好幾個堆疊在一起的那種有好幾排,我弟弟的櫃子是最下面的那個,然後我弟弟上方的同學正在使用的時候,我弟弟看他好像拿完了所以低下頭伸手去開自己的櫃子,然後就被同學用手撞擊到眼鏡導致眼鏡鏡面的連結處斷裂,時候有討論過賠償問題,一開始同學說:我在拿東西的時候你還敢急啊,也沒說要賠,說是我弟弟應該要詢問他是否使用完畢後需要得到許可才可以去使用櫃子,後來談一談說可以負荷3、400,可是我弟弟的眼鏡剛配好5個月(去年十月配的),折扣後是五千元,而今天早上同學媽媽說只願意賠償一千元。(個人認為至少一半一半)

我的問題:
請問各自的過錯佔多少比例呢?
賠償的金額大約是多少合理呢?
謝謝🙏
4cf06252用戶 發表於 2021/03/30 12:48

2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30 13:00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有關同學間的紛爭,建議盡量協商處理,另就本件之過失比例似難逕為認定,可能各說各話,但就櫃子使用上,似應待已在使用者使用完後,後使用者再為使用,否則顯可能會卡(撞)在一起,彼此權益自受影響,若對方已有誠意,也建議無須太過堅持。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30 13:29
    回覆諮詢(19943)、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3)

    感謝律師回答
    依照您的敘述無法判斷雙方的過失,因為金額小,建議向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解決彼此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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