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與鑑定說的時速不同 初判表備注是否有幫助

車禍事故 其他 1988 次瀏覽
對方雙黃線迴轉被我直行車撞上,筆錄時,警方問我時速多少而我說不知道 該路段限速50
 車禍鑑定開會時 如果問說時速而我說不知道 跟 我騎4 50 哪方面會比較好 
初判表出來 對方是 於劃設限制方向進行迴轉(路口監視器)
而我方是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路口監視器)
請問多了這個路口監視器的備註 對鑑定會有幫助嗎 有機會被翻盤 而有疑似超速 或是因注意而未注意嗎
8cde262f用戶 發表於 2021/04/01 15:2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01 15:27
    回覆諮詢(19795)、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原則上如不清楚當時車速,回答不記得較為妥適,且車鑑會陳述應與筆錄時相符。
    建議您提供初判表與律師諮詢後續應如何陳述為佳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1 15:5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事發經過應真實敘明,避免前後矛盾為妥;又就初判表之內容本較為簡略,故原則上仍以鑑定報告所為認定為準,鑑定單位也或許會再確認除路口監視器外之證據,以玆認定雙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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