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404 次瀏覽
11月打了第二次合約,隔年三月卻要求搬走。 房東說樓下房客是醫生 吵到睡眠,但在簽約時就有告知有1-2歲的小孩。房東毀約,未付搬家費,搬走後押金一個月也未給。搬走隔天還在刁難房子內有東西損壞(搬進去時就有)
請問到底該如何處理
e775a20f用戶 發表於 2021/04/01 23:1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01 23:41
    回覆諮詢(1981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租約未到期前,除非您有違反租約而有終止租約的事由,否則房東無權要求您搬離。針對房東任意扣押金不還,以及要求您賠償等情況,建議可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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