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貨,扣留款項

消費糾紛 其他 1979 次瀏覽
您好,近日在臉書社團上進行個人二手拍賣,與對方談妥價格,商品以對方先匯款,我方將商品以店到店寄出,對方無故未取貨致使商品退回,我方請求對方負擔運費+處理費20元,才將商品寄出,否則將扣留全款,對方不願多負擔20元處理費,將向我方提起侵占罪之告訴。

請問這有機會成立嗎?我方該如何救濟。
0e4e9466用戶 發表於 2019/09/26 11:24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6 11:29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是否成立侵占罪,除客觀行為亦涉及主觀意思。此部分,是否僅為民事糾紛亦將成判斷侵占構成重要之點。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6 11:31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應屬民事買賣糾紛,尚不構成刑事犯罪。
    建議備份全部寄貨、退貨明細資料,雙方對話紀錄,以備不時之需。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6 12:3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初步看起來比較像民事糾紛,若您擔心,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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