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拖欠商品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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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和代購由網路社群私訊訂購海外商品,前幾次交易正常,先付款後補運費出貨。但最後一次交易期間,對方常長時間無回覆,只簡單表示疫情影響運輸會晚到貨,後來又稱海關扣稅(與其他買家商品集貨過量被扣留),遲遲不給予補款詳細,更關閉貼文留言迴避公開詢問。
我因私訊詢問長期無回覆而透過165報案詐欺,但因對方有購入商品,並且其他額外費用皆為事實收到不起訴通知,建議另走民事。

問題:
1.對方不通知補款款項而無法繼續交易,民法是否有條例依據能夠請他退款?
2.此前交易相關商品皆無關稅費用,亦無約定相關額外費用,我是否有義務負擔對方應當能避免的額外支出?
3.若對方以因我方提告,聯絡補款時一併要求賠償他在處理調查的相關費用是否合理?

希望敘述上足夠問題判斷,謝謝!
bc0573e9用戶 發表於 2021/04/07 21:4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07 21:52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依照民法買賣契約的規定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主張解約並求償您訂購商品的金額。
    如果當初沒有約定由您負擔關稅或其他費用,則此部分您無義務負擔。
    對方可以在同一訴訟中提出反訴,是否合理或有無理由則要看雙方約定而定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7 22:4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得發函限期催告其履約,若仍不為,即再發函依民法規定予以解約,並請求返還價金,若不返還,再向民事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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