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做筆錄說謊
車禍事故 其他 7950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0/3/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 有驗傷 對方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只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因為對方在慢車道要左轉未打方向燈也未靠左 導致我在快車道要閃而自摔 雙方無碰撞只有我有受傷跟車損 對方當下有打電話叫救護車 我有行車記錄器拍到他違規畫面 也有錄到他叫救護車的對話是說他要轉彎 但他跟警察做筆錄時還有跟保險業務員聯絡時都是說他要閃路面坑洞 做筆錄時我是說他要左轉 導致雙方說詞不一 所以初判表上寫對方左轉彎未依規定但無法客觀釐清肇事原因 六、問題: 請問他這樣有犯什麼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