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金錢糾紛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544 次瀏覽
工作是保全人員,平日上班時間是到晚上七點
110.4.16下班前18:52收到了一筆錢後我轉交給晚班人員,但是未寫現金交接本,人就離開了
110.4.22才發現錢不見了,案場主任要早晚班的保全人員平均分攤遺失的錢
9f44fdee用戶 發表於 2021/04/23 07:5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23 08:51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雖您未寫現金交接本有疏失,但事隔多日未舉證就要求您賠償也不合理,如遭扣薪或罰款,建議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調解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3 08:51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雖您未寫現金交接本有疏失,但事隔多日未舉證就要求您賠償也不合理,如遭扣薪或罰款,建議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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