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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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民眾行車記錄器檢舉未保持安全距離變化車道,但我收到罰單後有打電話詢問開單警察,照片中怎樣確認我與後方車輛的距離,警察說左下角藍色框起來的地方是對方的引擎蓋,我就問她這張照片如果真的是引擎蓋,但拍攝到的引擎蓋面積大概只有實際的引擎蓋20%,第一眼也看不出是什麼東西,妳怎麼確認不是反光還是行車記錄器鏡頭有髒污等等,卻很肯定是檢舉人的引擎蓋,想問法律上如何認定照片中的該物體是何物??
00b5d269用戶 發表於 2021/04/27 10:4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7 11:24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可以針對該罰單申訴或提出行政訴訟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4 17:28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法律上沒有特別規定要如何認定照片中的該物體是何物的規範,罰單是警察依其職權所開立的行政處分,如果您不滿警察所開立的罰單,您可以進行行政訴訟或交通申訴程序,交由第三方協助判斷該罰單開立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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