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了狗狗的一天後送養人要求還回去 狗狗身上有晶片 但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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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臉書領養了狗狗 
雙方同意願意送養&領養
一天後送養者要叫領養者還回去
如果不還就要告侵佔
面交領養狗狗那個晚上 
送養者說下次會帶我們給狗狗打第二次預防針 然後轉讓晶片
現在卻打死說 只是給我們適應環境
狗狗晶片在他那什麼的 也沒有寫書面契約 要求我們一定要還回去
後來我們有提出兩種解決方案
第一個 我們用5000塊買 但是這時我們就沒必要回報狗狗近況(後來聽家人說 這個有特寵登問題 所以不能)
第二個 狗狗可以還 但是領養當天的高鐵捷運錢 還有這幾天飼養要以外面寄宿價格 跟 花費在狗狗身上的 相關用品 都要一次賠償損失(領養人不願意)

詢問過各種律師 他們是認為
對話紀錄也算契約

(送養人後來把認養領養的聊天記錄通通收回)

問題:請問按照這樣的情況 我們認養人權益在哪?他是否可以告我們侵佔?
有非要還狗狗的義務嗎?
669ea75f用戶 發表於 2021/04/27 15:27

2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7 15:3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再為溝通,畢竟晶片仍未轉移,對於狗狗所有權的移轉是否完成,或有爭議,且也影響未來您的權益(如第三人不認您為所有人),當然,雙方已有一定合意,對方不得任意毀約,此又涉及贈與,原則上也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契約,您這邊還是有一定法令依據可為主張。
    
    
                         
  • 669ea75f用戶
    發表於 2021/04/27 15:43
    可主人有口頭說明會將晶片轉讓 身邊也有一個證人可證實呢 那這樣的個案有什麼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7 16:19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原飼主已經將寵物贈與給您,且有另一名證人可證明,則對方要求返還並不合理。
    另外,您與對方間屬於民事糾紛,不至於構成侵占罪,對方如果提告可向檢察官說明爭取不起訴處分
    
    
                         
  • 669ea75f用戶
    發表於 2021/04/27 16:57
    好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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