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被告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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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10年1月7日約20時15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後方機車騎士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叫救護車,有做筆錄,保留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乙式車險,對方應該無保險。
五、事實經過:
在新莊區福慧路往化成路方向行駛,因當下天色黑暗此路段並無完整的燈光照明,雖然道路速限50公里但安全起見我只以時速約45公里行駛,在行經福慧路267008燈桿側處,約20公尺處前發現地面路面人孔蓋有異(凸起於路面),當下即鬆開油門、輕踩煞車減速想往右靠迴避通過,但從右方後視鏡發現有2部機車併排緊貼我車右後方前行,因故我車無法往右迴避通過情況下,迫不得已選擇減速煞車,為閃避人孔坑洞避免掉落只能往左側迴避,我車被凸起的路面人孔蓋卡住底盤,當下無法立即移動離開原地及準備下車擺設警示反光板時,後方機車即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就撞上來了,本人馬上下車趨前關心機車騎士狀況並攙扶至路邊安全區域休息後,隨即通知救護車及報警,醫護人員到達後,我說明狀況由醫護人員接走機車騎士去治療,本人則留在事發地點等候警察到達協助處理事故。
事後我方保險公司主張對方全責並索賠,對方不同意並申請調解,保險公司告知我不須出席,請我先申請裁決鑑定後會再與對方談,4/23出席裁決目前等待鑑定報告。
4/27接到警方通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六、問題:
1.我方會有肇責比例嗎?
2.這種事件。狀況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3.如果過失傷害成立,是否可以向水溝蓋負責單位求償?
0f0e0ddd用戶
發表於 2021/04/28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