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1027 次瀏覽 入住五星級酒店,配合防疫措施,量測額溫。 量測人員未依使用規定,以具有雷射定位儀的額溫槍,雷射照射小女(三歲)眼睛。 請問 1.是否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 2.醫療賠償? 3.精神賠償? 收藏問題 11734c64用戶 發表於 2021/05/03 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