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糾紛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581 次瀏覽
有客人跟我下大量訂單 錢給我了 也有講好到貨時間 時間還沒到 客人要求退款 ①這樣算棄單嗎②時間還沒到要求退款 要賠償違約金的部分嗎
a3782ef3用戶 發表於 2021/05/06 08:4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5/06 08:53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對方已經付款,不構成惡意棄單,對方單方解約應賠償您的損害(運費、倉儲成本等)。如果雙方並沒有特別約定違約金,則對方應賠償上面提到的損害。
    您可以依照合約出貨,或與對方協商解約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6 09:39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您好,在法律定義上並沒有所謂棄單問題,如果對方要單方解除契約除非法律上或你們約定的契約上有給予他契約解除權以外,對方仍要繼續履約;但如果對方不繼續履約,造成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對方需要賠償您的損失,損失包含可預見的運輸費用、倉儲成本等,或預期利益的損失(例如是否因為此合作導致其他訂單喪失)。此外,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違約金,對方就沒有賠償違約金的義務。若有約定違約金,該筆違約金會被認定前面所說的賠償損失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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