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業的客戶隔天才身體不適要求索賠
消費糾紛 其他 3368 次瀏覽事實經過:我是做按摩放鬆的,客人晚上的時候來放鬆當下都很舒服也覺得肩頸差很多,隔天說自己肩頸很痛不舒服,去醫院檢查後頸椎挫傷需要復健三個月,事後改口跟我說他覺得當下就很不舒服,只是尊重我的專業先不質疑我 問題:一開始和解是談支付他三個月的醫藥費及車馬費,事後改口覺得會有後遺症希望我把時間拉長但低於刑事訴訟的時間 可以讓他改成法律途徑,最後卻說雙贏的辦法就是直接敲定一個價位 ,不用再擔心事後問題,我要和解還是上法院對我來講會是最適合的? 客戶離開後到底是我們弄傷的或是他自行又受傷的,這個灰色地帶該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