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未到和解不成立提告

車禍事故 其他 1718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6/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均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保險不出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方車輛停放白線內,無發動,無人在車上,對方行進中由左後方追撞后離開逃逸,事發到現在對方駕駛無出席筆錄也車主出門做的

六、問題:我方第一次和解對方姐姐到,和解金也談和,約第二次和解和解金要付款才寫和解,於是第二次和解對方無人員出席,第三次也無人員出席,調解委員電話通知對方電話有通可都沒人接也沒回覆,於是調解與我方說要我們找承辦員警提告,而承辦人員說無人受傷不能辦理,要我方自行去民事送去。

試問:對方肇逃為何不能追究,警方不辦理
請問這狀況我方該任何處理
e60e81c4用戶 發表於 2019/10/04 13:32

3 位律師回答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4 13:37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刑法上肇事逃逸須有致人死傷才會構成
    
    依您所述可能僅有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4 13:4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刑事肇逃前提是有傷亡車禍。本件僅物損部分,僅可依民事求償。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4 13:48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該如何處理員警已經跟你說了,就是循民事途徑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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