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告錯地方法院
其他 民事侵權 1320 次瀏覽想請問如果對方(原告)要告我民事,但我住在臺北,對方在臺中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請問該法院會: 直接打槍他說管轄錯誤, 先受理再移轉, 還是先受理再駁回呢?
想請問如果對方(原告)要告我民事,但我住在臺北,對方在臺中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請問該法院會: 直接打槍他說管轄錯誤, 先受理再移轉, 還是先受理再駁回呢?
法院不會因為無管轄權而駁回訴訟,會裁定移轉管轄法院,但需注意,若法院沒有移轉管轄而直接開庭,仍建議您先提出無管轄權的抗辯,否則若您不抗辯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時,該法院仍可以取得管轄權(應訴管轄),供您參考。
您好,法院會裁定移轉管轄法院。然後如果法院沒有發現管轄錯誤,請您先向法院表示該法院無管轄權。只是,以原就被是判斷管轄法院的原則,仍應該要視個案事實認定台中法院究竟是否有管轄權,如果沒有管轄權,才會有您所提出的問題。
法院會裁定移轉到有管轄權的法院
您好,您如果能夠自行確定管轄權只有台北有,且台中沒有管轄權,那麼在有收到來自台中地院通知開庭時,可以書狀陳報管轄權問題,提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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