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552 次瀏覽
我的外婆以及外公過世了,我的母親比祂們還要早過世,我是代位繼承者的身分,我的母親總共有5個兄弟姊妹,最大的姐姐有提出外婆生前的葬禮費用、住院費用都是他們在支出的,那麼請問這樣會影響到我們分配的權利嗎?
03931ca4用戶 發表於 2021/05/16 02:50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6 05:1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遺產由繼承人依應繼分比例分配,這部分不會影響,但喪葬費及生前債務應先從遺產中支付及償還,剩餘的才是可分配的遺產。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6 07:43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對方就被繼承人必要之生前住院、醫療及身故喪葬費,可主張屬民法第1150條遺產費用,應自遺產扣除,倘前述金額有單據支持且在遺產稅免稅扣除額100萬以下(有時法院還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提高)者,一般司法實務多採肯認見解。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6 10:00
    回覆諮詢(19912)、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您好,葬禮等費用應由繼承的遺產去扣除,不會影響遺產繼承分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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