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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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遇但沒有被原告提告,只有小三被告,男的曾經有寫過切結書給原告,內容提及如果在跟小三及其他女人有逾越來往,需付60萬精神撫慰金給原告,寫完切結書後,還有主動找過小三,原告也知情,請問小三能拿這個切結書跟法官說:男方的責任被原告免除了,所以共同侵權行為人責任也免除嗎?謝謝
73bff383用戶 發表於 2021/05/19 23:25

4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00:4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原則上不行,建議原告依相關證據及對方答辯向律師妥為諮詢處理,較能有正向之訴訟進行方向。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01:1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外遇的兩人負連帶責任,原告可只免除其配偶的賠償責任,而向小三請求賠償;小三若想免責,必須證明原告已免除小三的賠償責任。
    
    
                         
  • 73bff383用戶
    發表於 2021/05/20 02:16
    補充一下:因一審判決小三需要付給原告30萬,能跟二審法官說原告已經由男方支付的60萬得到補償,已遠超過於30萬,而免責嗎?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0 08:35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建議提供判決書與律師諮詢是否有上訴空間,若男方已免除小三責任,則可於上訴審援用作為抗辯事由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13:29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您好,如您已經向兩人提起訴訟,您可以對其中之一方向法院提起撤回起訴,建議您可持相關事證及法院判決與律師協商後,再行向法院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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