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576 次瀏覽您好,在今年一月份的時候,我販售一台機車,先向買家索取一千塊作為訂金,確認過完戶取車付尾款1.1萬的動作,但是過戶完後對方突然消失遲遲未回應及付尾款的動作,我們有簽訂買賣合約,但是沒有寫確定交車時間,買家突然出現也用網路銀行索取到尾款的部分,就剩下交車,但是對方說要機車托運,我也接受,但是就是要配合我的時間,買家也說好,也沒有確定什麼時候送去托運,突然買家出現在原本看車地點說要交車點交,但卻沒有跟我約任何時間無故的到地點取車,也與我聯繫溝通,直接到警察局提告詐欺。 相對的被提告詐欺帳戶就是涉嫌刑案,全部聯徵凍結,導致生活經濟的困難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