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82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問題:近來找業者翻修廁所,施工期間業者收到款項後就落跑,沒完成作業,我在相關FB的翻修社群po出業者的FB帳號 圖片及名片,請大家小心,請問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
0fbadcbe用戶 發表於 2021/05/24 22:50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5/24 23:23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感謝律師回答
    依照您的敘述,有可能違反個資法以及構成刑事誹謗
  • 0fbadcbe用戶
    發表於 2021/05/24 23:12
    請教高律師 以下是原文這樣會構成誹謗罪 各位業主及同行請注意⚠️這兩位承接家裡三間廁所打石及清運,款項已收!結果落跑,廢棄物沒有處理,施工期間一下師傅不舒服、一下子車子壞掉、一下子說土塞車已經約好,從聯繫到施工超過15天搞不定,結果都是騙人的,非常惡劣!最後自己花6500請人把廢棄物清走!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4 23:13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不建議您提供對方名片進行公審,因為對方名片、FB等資訊足以辨識個人特徵,名片及FB中個資提供的目的應該僅為聯繫使用,並未有授權他人進行公審行為,因此,有可能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此外,公審行為也有可能會有誹謗罪的刑事責任產生。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24 23:16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確是可能有違反個資法問題,不建議透過網路公審處理民事糾紛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4 23:28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這樣可能還有刑事加重誹謗的問題。雖然您所描述可能是事實,建議用語斟酌。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4 23:28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可能涉及個資法及妨害名譽等罪,若為求周全,建議刪文;但如您覺得非常有必要公開這件事情,以免影響公益等等,建議至少不要全名公開,或不要第三人可自行確定對方身份等等,屆時若遭對方提告,也比較有答辯空間;但如真的想要全盤po出,且遭提告,當然還是有答辯空間,只是會相當耗費時間及金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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