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1057 次瀏覽我們租賃所在地在新北板橋區,店面因疫情關係收入驟減,收入無法負荷房租,與房東提前一個月告知無法續租希望提前終止租約,但房東以合約需三個月前通知為由拒絕,要我們繼續承租直到找到房客, 我們告知他以房租押金兩個月為違約金讓我們解約, 目前持續在與房東協商, 想請問現在是特殊情形、全國三級警戒狀態的情況下,我們能否因應疫情像房東請求不依照房租合約三個月提前告知,以一個月前告知提前終止租約呢?
我們租賃所在地在新北板橋區,店面因疫情關係收入驟減,收入無法負荷房租,與房東提前一個月告知無法續租希望提前終止租約,但房東以合約需三個月前通知為由拒絕,要我們繼續承租直到找到房客, 我們告知他以房租押金兩個月為違約金讓我們解約, 目前持續在與房東協商, 想請問現在是特殊情形、全國三級警戒狀態的情況下,我們能否因應疫情像房東請求不依照房租合約三個月提前告知,以一個月前告知提前終止租約呢?
提前幾個月告知可雙方約定,不可抗力情事或有機會提前終止,但如契約未明定,不容易主張;又若違約可要求您這邊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原則上一個月合理,超過部分則有吵的空間。
如果租約已經明確約定,要主張可以提前一個月就告知解約較為困難,建議可申請調解,並提供租約加LINE與律師進一步諮詢如何協商
契約可能會約定兩個月,但違約金依民法252有酌減空間,況又是因為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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