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
其他 民事侵權 1312 次瀏覽請問判決書上寫的原告以新臺幣叁拾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 以新臺幣壹佰萬元預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是什麼意思 是等到收到紙本才能假執行嗎? 如何申請
請問判決書上寫的原告以新臺幣叁拾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 以新臺幣壹佰萬元預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是什麼意思 是等到收到紙本才能假執行嗎? 如何申請
可以拿判決書去聲請假執行,如果不了解相關程序,建議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您好,所述情形應於拿到判決書並去法院提存擔保金後,再向法院聲請假執行。
另外,你可等對方有沒上訴,若否,則以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不用假執行交擔保金;如何聲請假執行程序,網路概可搜尋,或問法院訴訟輔導科,但當然你也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您好 聲請假執行,需撰寫民事強制執行聲請狀,並且檢附判決書正本、法院提存擔保金證明,與載明執行範圍、執行標的等項目。 簡要回復如上。
您好: 需持判決書向法院提存所供擔保,再具狀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如果您預期判決確定還有得等,就可以考慮自行提存擔保金直接聲請執行,若對方沒上訴,建議待取得確定證明書後再聲請執行,這樣可免提存擔保金。執行程序若嫌麻煩,亦可委任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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