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

車禍事故 其他 1131 次瀏覽
請問在車窗緊閉的車內比中指被人提告,公然侮辱會成立嗎?之前不是有判例不起訴嗎?

謝謝回覆




「在車內也未搖下車窗,算是在車窗閉合的車廂內,不構成公然的要件,因此以不起訴處分。」

「在車內比中指卻挨告,檢察官認為《車內》不算公開場所,以不起訴處分。」
10000b07用戶 發表於 2021/06/14 12:45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6/14 14:50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可能被認定為非公然而不成立,但並不是判例。
    如果收到警方通知,建議與律師諮詢後再前往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14 15:3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有機會爭取不起訴,但實際上還是要看事發經過及車輛事發地點(例如荒郊野嶺還更有利答辯)。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14 19:47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是否屬於公然,需視現場一切情狀而定,譬如車窗玻璃能見度、路上車輛多寡等,並非只要在車內就一定不會構成。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15 11:56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是否構成公然的要件仍須以車輛本身條件及行駛當下環境等為判斷,確有爭取不起訴的空間,建議您若後續有收到警局通知,可以加入本所Line與律師進一步諮詢,以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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